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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监督函〔2018〕169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1  总  则1.1  为科学辨识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有效防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1.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以下简称危险源)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潜在能量和物质

标签: 水利部政策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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