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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国铁运输监〔2021〕31号.docx

2023-11-14 14: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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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

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铁运输监〔2021〕31号

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各地方铁路公司,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国家铁路局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同时废止。

铁 路 局

2021年9月30日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地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邻近区域,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作业。

第三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第四条 营业线施工各参与单位应当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参与营业线施工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实行分类管理,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

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较大的作业。主要包括铁路运输企业自行组织实施的设备大修、中修和技术改造等;铁路建设工程涉及铁路营业线的作业;非铁路运输企业或个人在铁路营业线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影响铁路安全的作业或生产活动。

维修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组织实施的、作业开始前无行车限制条件、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设备检查、维护、修理作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施工、维修项目内容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种类和内容。

第七条 严格执行天窗修制度。编制列车运行图应当明确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天窗时间和次数,应当满足施工和维修需要。安排施工和维修应当适应天窗条件,并满足安全生产、作业标准和质量要求。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第八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铁路运输组织的重要内容,应当统筹兼顾运输和营业线施工,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和营业线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各项营业线施工。

鼓励应用先进科学的技术、机具和方法,运用科技和信息化等手段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和安全风险管控。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九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和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营业线施工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控,提高作业效率,保障安全。

第十条 相邻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协商做好营业线施工期间涉及双方的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应急等相关工作,签订营业线施工运输组织协议。同一调度指挥系统的铁路运输企业间的相关工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规定。

委托运营铁路,营业线施工的组织、管理由受托方铁路运输企业负责。

第十一条 按照施工对铁路运输影响的程度,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一)Ⅰ级施工: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铁路运输企业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或者施工时间长、影响范围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构筑物(电力线)、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等施工。

(二)Ⅱ级施工:不需要调整图定跨铁路运输企业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或者施工时间较长、影响范围较大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影响信联闭、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构筑物(电力线)、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等施工。

(三)Ⅲ级施工:除Ⅰ、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铁路运输企业结合实际明确各等级施工内容。

第十二条 为加强施工组织领导,应当按照施工等级成立相应的施工协调小组。

(一)Ⅰ级施工由铁路运输企业管理层分管运输负责人、有关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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