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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pdf
2025-05-13 14:10:40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25KB
上传日期:2025/05/13
修改日期:2025/05/13
分享会员: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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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问题 1、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 1200万元,另外还有 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
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
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此问题的焦点在是否按定额计价结算方式。因此在双方确认按定额价结算时有无签认,如果有无论价格多少都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双方得重新确定结算方式后再办理结算。问题 2、清单结算时,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清单子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如何结算,按合同约定?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的价格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如果是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发生变更,增加或减少应如何处理呢?另外,如果甲方规定变更单项子目价格在某限额之内不予调整,应如何规避风险?同时前述的清单内容变更后的价格是否使用该条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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